非消費物 非消費物又稱不消費物,為依一般使用方式,使用後仍可保持原本的形體及本質,而可重複用於同一目的的物,非消費物可為使用借貸及通常寄託的標的物。訂立使用非消費物為目的的契約不須移轉物的所有權,只要移轉占有即可。與消費物相對。 例如 書、土地、汽車、建築物、衣服、寶玉、鑽戒等屬之。 相關條目 物的學理分類 融通物- 不融通物 可分物-不可分物 代替物-不代替物 消費物-非消費物 單一物-合成物-集合物 特定物-種類物 物的法律上分類 動產-不動產 主物-從物 原物-孳息 成分 重要成分-非重要成分 民法, 民法總則, 物之種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