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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字
不可分物為分割後將改變原本性質及其價值的物,與可分物相對,不可分物可作為不可分債權,數人取得不可分債權時,僅能由該數人債權人全體請求給付,多數債權人僅得以折價補償或變價方式分割,而無法運用實體分割,如牛、馬、汽車及鋼琴等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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