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師 受當事人或其他關係人、法院或公務機關之委託,辦理有關會計的管理、稽核、調查、清理、證明、鑑定、公斷、和解等事務的專業人員。會計師以發揚執業品質、增進專業技能、促進經濟發展為使命。(會計師法 第2條) 需通過考試院「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需具備一定實務經驗方能執業。 相關條目 監察人 洩漏業務上知悉他人秘密罪 執行業務所得 行政法, 會計師法,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