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人
又關於股份有限公司雖有股東會此一公司最高意思決定機關,得以監督董事會執行業務部分,然因股東會人數眾多、召集不易也不常集會,故設有監察人之監督機關,就公司之業務及財務隨時進行監督以補股東會之不足。
公開發行公司之監察人至少應有2位。監察人之任期,最長不得逾3年,但連選得連任。
又關於股份有限公司雖有股東會此一公司最高意思決定機關,得以監督董事會執行業務部分,然因股東會人數眾多、召集不易也不常集會,故設有監察人之監督機關,就公司之業務及財務隨時進行監督以補股東會之不足。
公開發行公司之監察人至少應有2位。監察人之任期,最長不得逾3年,但連選得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