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質人

以自己所有的動產設定質權債權人,以擔保債權受償的人(民法第884條)。

例如 甲向乙借3萬元,以應臨時之急用,為擔保此項債務之清償,甲以玉手鐲1個交付於乙占有,設定質權,此時甲就是出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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