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質人
以自己所有的
動產
設定
質權
予
債權人
,以擔保
債權
受償的人(民法第884條)。
例如
甲向乙借3萬元,以應臨時之急用,為擔保此項債務之
清償
,甲以玉手鐲1個
交付
於乙
占有
,設定質權,此時甲就是出質人。
相關條目
質權
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