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定子女親權
父母
離婚
或分居6個月以上,曾經
協議
或
法院
酌定子女
親權
。但日後發現原有的協議不利於
未成年
子女,或行使親權人未盡保護教養義務或對未成年人有不利情事時,可以請求法院以
裁定
方式來變更行使親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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慣居地
民法
,
家事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