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定監護人
監護人
有不符受監護人最佳利益的事實,或有顯不適任的情事時,
法院
可以依受監護人或四親等內的親屬、
檢察官
、
主管機關
或其他
利害關係人
的
聲請
,
裁定
改由其他適當的人士擔任監護人。
相關條目
監護人
監護宣告
共同監護
民法
,
家事事件
,
監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