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較法解釋係指透過外國立法例、判例及學說之比較研究,從中發現不同之規範模式或共同之正義概念,於法律具體化、類型化或填補漏洞時得做為參考。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6條:「受僱者或求職者因第7條至第11條或第21條之情事,受有損害者,雇主應負賠償責任。」
100 台上 1062 號-參考德國民法§611-1 舉證責任轉換-公司負責人要舉證他沒有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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