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合法權利,而占有使用他人的財產。依民法第767條的規定,所有權人可以對無權占有之人請求返還財產,若同時有無權建築房屋的情形,所有權人同樣也可以主張拆屋還地,以保障土地所有權人的權利。
例如 甲未經乙同意,在乙所有土地上建築房屋居住使用,甲就是無權占有。
得依民法第767條請求返還不動產或拆屋還地的無權占有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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