係指法律規定應特別保留給各個繼承人的遺產比例,是對繼承人的基本保障。如果有用遺囑分配遺產的情況,那麼繼承人能分配到的遺產比例可能就和法律規定的應繼分不一樣。
因為我國過去有重男輕女的觀念,遺囑中常常把財產都給兒子,不分給女兒,所以目前的法律才有一個「特留分」的規定,不論遺囑怎麼訂,讓每一個繼承人至少都能夠請求法定應繼分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一的遺產。特留分要自己請求,如果不請求就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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