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審期間(民訴)

就是給當事人準備開庭期間,從收到開庭通知那天算到實際開庭的日期。

原則上,如果是言詞辯論庭,應當要給10日以上的就審期間;如果是準備程序,也要有5日以上的就審期間。

如果你是想知道刑事訴訟上的規定,請參見就審期間(刑事);或行政訴訟的就審期間(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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