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縮聲明
指
原告
在相同之
訴訟標的
範圍內,就
訴之聲明
為數量上或質量上之減縮。
數量上的減縮,例如:將請求之金額由200萬元減縮為100萬元;
質量上之減縮,例如:原告依
所有權
之
法律關係
請求
被告
返還A地,嗣後減縮為僅請求確認原告就A地之所有權存在。
相關條目
擴張聲明
民事訴訟法
,
法律文言用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