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譯
辦理通譯及傳譯之人員,服從
法庭
審判長
或
法官
之指揮命令執行通譯事務。
職務
訴訟案件開庭及
法官
履勘時傳譯瘖啞人士之手語、本國各種特殊方言及外國語文、負責遠距訊問開庭事宜及司法行政
文書
業務等事務。
相關條目
審判筆錄
庭務員
法院組織法
,
司法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