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書 文書是指記載特定思想內容(表示之意思或觀念)及作成名義人的有體物,而能供為證明法律關係或社會活動中重要事實之用。 功能 文書之功能包括: 保證功能:其上之簽名表示對內容負責、 穩固功能:記載於有體物、具有相當程度存續性、以文字或可替代文字之符號記載 證明功能:文書內容係證明法律上或社會生活上重要事項 例如:常見之房屋買賣契約書,不僅明示契約書名稱為「房屋買賣契約書」,內容亦載明買賣標的物及價額,最後並由買賣雙方簽名,而能證明雙方確實就某一房屋已完成交易,雙方並因此而享有契約上的權利及負有契約的義務。 相關條目 文書 公文書─私文書 準文書─準私文書 特種文書─特信性文書 訴訟文書─意定程式文書 刑法, 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