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失(刑事) 指行為人對於犯罪事實之發生,雖非出於故意,但按其情節應注意能注意而不注意,或預見其發生而自己主觀確信其不發生者。 例如 《刑法》規定有過失致人於死罪及過失傷害罪。 概分 無認識過失 有認識過失 或許您也想了解民法上關於過失的概念,請參見 過失(民事) 相關條目 過失(民事) 有認識過失 非難性 故意(刑事) 傾覆或破壞現有人所在之交通工具罪 過失犯 行政刑法 國家賠償 應注意而未注意 刑法, 刑法總則, 過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