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點
訴訟
雙方事實上或
法律
上的爭執點。
例如
原告
甲主張有借錢給
被告
乙,乙說:「根本沒這回事。」針對「甲到底有沒有借錢給乙?」這一件事,就是「爭點」。
內涵
最上位爭點:
訴訟標的
與
訴之聲明
(涉及最上位爭點之爭點整理)。
事實上爭點:
當事人
間有爭執之事實(含:直接事實、間接事實;前者涉及主張階段之爭點整理,後者涉及證據階段之爭點整理)。
證據上爭點:
證據能力
、
證據價值
、
舉證責任
如何分配等(涉及證據階段之爭點整理)。
法律上爭點:散佈於最上位爭點、主張階段及證據階段之整理階段(如:訴訟標的之實體法性質應如何定性、推認訴訟標的有理由之構成要件事實為何、就無法律上原因之舉證責任分配予何人)。
相關條目
爭點效
訴訟
,
民事訴訟法
,
刑事訴訟法
,
法律文言用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