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行為課以人民義務或負擔,或造成人民其他的不利益時,所採取的手段和所追求的目的兩者間必須有合理的實質聯結關係,如果欠缺聯結關係,該行政行為即因有不當聯結(或稱不當連結)而不合法。
例如:行政機關要求人民繳清罰鍰後才能換發行車執照,但行車執照的換發,目的在掌握汽車狀況,以確保汽車行駛品質,維護用路人安全,而罰鍰不繳納則是行政罰的執行問題,並非換發行車執照所欲追求的行政目的,兩者間欠缺實質上的關聯,所以該作為不合法。
相關條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