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國有財產法》的規定,國家依據法律規定,或基於權力行使、預算支出或接受捐贈所取得的財產,均為國有財產。
國有不動產的範圍包括土地及其改良物與天然資源。
另國有財產區分為「公用財產」(包括公務用、公共用、國營事業用)與「非公用財產」,而非公用財產是指公用財產以外可供收益或處分的國有財產。因此,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就是指公用財產以外可供收益或處分的國有土地、改良物或天然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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