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師
心理師包含
臨床心理師
及
諮商心理師
。
心理師應向執業所在地直轄市、縣(市)
主管機關
申請執業登記,領有執業執照,始得執業。心理師應先於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機構執業,接受2年以上臨床實務訓練。
法定義務
心理師或其執業機構之人員,對於因業務而知悉或持有
個案
當事人之
秘密
,不得無故
洩漏
。
心理師執行業務時,應製作紀錄。
心理師執業,應接受繼續教育,並每6年提出完成繼續教育證明文件,辦理執業執照更新。
相關條目
心理評估報告
心理衡鑑
洩漏業務上知悉他人秘密罪
心理諮商
執行業務所得
通訊諮商
醫事人員
精神病
行政法
,
心理師法
,
醫事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