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價收買
照價收買為平均地權四大綱領之一,係政府基於土地政策考量,按私人所報地價,強制收買私人土地之行政行為。雖然類似
土地徵收
,但照價收買係依法規定由政府強制取得
所有權
,應屬
原始取得
。
差異
目的:土地徵收為需用土地人創設新權利,使其取得供特定公益事業使用土地,而照價收買側重對
土地所有權人
權利之剝奪,故兩者不同。
保障:依平均地權條例第34條規定,照價收買之土地,地上建築改良物不屬土地所有權人所有者,不需一併收買。
相關條目
原始取得
行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