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秩序罰

又稱「秩序罰」、「狹義之行政罰」,行政機關對於違反行政法上義務的人民,根據法律或自治條例規定所裁處的行政制裁,目的在於維護行政秩序,且追究違反義務人的責任。

常見的處罰方式為罰鍰沒入吊銷執照、命令停工、撤銷或廢止許可或登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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