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入 由行政機關剝奪違反義務者之物的所有權,而將之移轉予公法人之行為,屬終局性剝奪物之所有權的行為,一經沒入,所有權即強制移歸沒入機關所屬之公法人。 例如:依政治獻金法第27條第3項規定,對違法收受之政治獻金,沒入之。 相關條目 沒入保證金 一事不二罰原則 扣留 行政秩序罰 行政罰 稅務行政事件 裁罰性不利處分 行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