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分無效
無效之
行政處分
自始、當然、確定不發生效力。例如:人民假冒是
公務員
而作成行政處分,這樣的處分無效。
行政程序法 第 111 條
行政處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無效︰
不能由書面處分中得知處分
機關
者。
應以證書方式作成而未給予證書者。
內容對任何人均屬不能實現者。
所要求或許可之行為構成
犯罪
者。
內容違背
公共秩序
、
善良風俗
者。
未經授權而違背法規有關專屬管轄之規定或缺乏事務權限者。
其他具有重大明顯之瑕疵者。
相關條目
構成要件效力
行政法
,
行政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