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量收縮

行政機關經由法律授權,於法律所規定的構成要件實現時,可以決定是否使有關的法律效果發生,或是選擇發生何種法律效果,這就是「裁量」。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況,行政機關的裁量範圍受到限縮,以致只有特定的決定才不具裁量瑕疵,而為唯一的合法決定,此時行政機關有義務選擇這個沒有瑕疵的特定決定,這種情形稱為「裁量收縮」或是「裁量收縮至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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