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民眾在訴訟時因為不清楚法律規定、不會說明自己主張的法律關係或事實關係,這時法院有權在開庭時,用當事人能夠瞭解的話,來問清楚他們究竟要主張或請求什麼,以及弄清楚他們要陳述的事實到底是怎樣。若當事人的說明有不明瞭或不夠的,也有權請當事人說明清楚或補充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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