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犯 是舊刑法對於「幫助犯」的用語,幫助犯規定於刑法第30條第1項:「幫助他人實行犯罪行為者,為幫助犯。」,以幫助正犯犯罪的意思,實施犯罪構成要件以外的行為,構成幫助犯。構成幫助犯時,依刑法第30條第2項,得按正犯之刑減輕之。 相關條目 Plugin Backlinks: 沒找到任何結果。 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