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是唯讀的,您可以看到原始碼,但不能更動它。您如果覺得它不應被鎖上,請詢問管理員。 ~~META: title="發掘墳墓罪", description=" " ~~ ====== 發掘墳墓罪 ====== 刑法第248條規定:「發掘墳墓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發掘墳墓,當然於墳墓有所毀損,自不另行成立[[毀損|毀損罪]]。發掘墳墓罪乃係保護社會敬重墳墓之[[民法:善良風俗|善良風俗]],而非保護墳墓之本身或死者之遺族,故無主之墳墓,亦在保護之列。 **相關條目** {{backlinks>.}} {{tag>刑法 刑法分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