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工具

差異處

這裏顯示兩個版本的差異處。

連向這個比對檢視

憲法:程序權 [2023/04/24 05:25] – 建立 - 外部編輯 127.0.0.1憲法:程序權 [2023/06/17 06:23] (目前版本) lawswiki
行 3: 行 3:
     description="又稱「程序基本權」,即每個基本權利皆內含著程序之內容,而有程序保障之需求與功能,此乃從憲法保障個別基本權利之客觀功能面向中推導出,進而課予公權力應有 踐行正當法律程序之義務。 建構程序基本權概念,除可去除 程序功能只是實體基本權利之附隨地位之迷思外,亦可補完訴訟權保障之不足。 "     description="又稱「程序基本權」,即每個基本權利皆內含著程序之內容,而有程序保障之需求與功能,此乃從憲法保障個別基本權利之客觀功能面向中推導出,進而課予公權力應有 踐行正當法律程序之義務。 建構程序基本權概念,除可去除 程序功能只是實體基本權利之附隨地位之迷思外,亦可補完訴訟權保障之不足。 "
 ~~ ~~
-====== 程序權(Verfahrensgrundrecht) ======+====== 程序權 ====== 
 +//(Verfahrensgrundrecht)//
  
 又稱「程序基本權」,即每個[[基本權|基本權利]]皆內含著程序之內容,而有程序保障之需求與功能,此乃從憲法保障個別基本權利之客觀功能面向中推導出,進而課予[[行政法:公權力|公權力]]應有踐行[[行政法:正當法律程序|正當法律程序]]之[[:義務]]。 建構程序基本權概念,除可去除程序功能只是實體基本權利之附隨地位之迷思外,亦可補完[[訴訟權]]保障之不足。 又稱「程序基本權」,即每個[[基本權|基本權利]]皆內含著程序之內容,而有程序保障之需求與功能,此乃從憲法保障個別基本權利之客觀功能面向中推導出,進而課予[[行政法:公權力|公權力]]應有踐行[[行政法:正當法律程序|正當法律程序]]之[[:義務]]。 建構程序基本權概念,除可去除程序功能只是實體基本權利之附隨地位之迷思外,亦可補完[[訴訟權]]保障之不足。

This website uses cookies. By using the website, you agree with storing cookies on your computer. Also, you acknowledge that you have read and understand our Privacy Policy. If you do not agree, please leave the website.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