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責發生制 又稱「應計基礎」,是指營利事業的收益在確定應該收取時,費用在確定應支付時,就應入帳;故不論是否收付現金,只要交易發生均須入帳,即使尚未有現金收付,只要交易一旦發生,就必須認列。而在年度決算時,所有的收益及費用,並按照其應歸屬年度作調整分錄。 相關條目 現金收付制 基礎會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