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是唯讀的,您可以看到原始碼,但不能更動它。您如果覺得它不應被鎖上,請詢問管理員。 ~~META: title="一物一權主義", description="一物一權主義為法律上的物必須個別獨立存在,一物只能成立一個所有權,所有權的客體以一物為限,數個物也不能成立一個物權,未分離的物之成分(如:果樹的果實、房屋的牆壁)、土地界標、人力無法支配者(電波、音波、電磁波、粒子輻射)並不能算是法律上之物。 " ~~ ====== 一物一權主義 ====== //(Eine Sache, ein Recht)// 一物一權主義為[[:法律]]上的物必須個別獨立存在,一物只能成立一個[[所有權]],所有權的客體以一物為限,數個物也不能成立一個[[物權]],未分離的物之成分(<wrap info>如</wrap>果樹的果實、房屋的牆壁)、土地界標、人力無法支配者(電波、音波、電磁波、粒子輻射)並不能算是法律上之物。 換句話說,一個獨立物(社會觀念上、交易上、法律上的獨立物,<wrap info>例如</wrap>公寓大廈,客觀上一棟是一個獨立物,但社會觀念上、法律上、交易上則區分為數個獨立物,存在數個區分所有權)只能存在一個所有權。 **相關條目** * [[民法:物權|物權]] * [[民法:物權法定原則|物權法定原則]] * [[民法:物權類型|物權類型]] * [[民法:一物一權主義|一物一權主義]] * [[民法:物權變動|物權變動]] * [[民法:物權變動公信原則|物權變動公信原則]] * [[民法:物權變動公示原則|物權變動公示原則]] {{tag>民法 民法物權 物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