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是唯讀的,您可以看到原始碼,但不能更動它。您如果覺得它不應被鎖上,請詢問管理員。 ~~META: title="典權", description=" " ~~ ====== 典權 ====== 係指支付典價在他人之[[不動產]]為使用、收益,於他人不[[回贖]]時,取得該不動產[[所有權]]之權。典權約定期限不得逾30年。逾30年者縮短為30年。 **相關條目** {{backlinks>.}} {{tag>民法 物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