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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權利能力 [2023/04/25 22:08] – 建立 - 外部編輯 127.0.0.1民法:權利能力 [2023/06/17 06:21] (目前版本) – 外部編輯 127.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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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指享受權利、負擔義務的資格。凡是人,都有享受權利、負擔義務的資格,而且不能拋棄。自然人的權利能力,從出生就具備,直到死亡為止;胎兒如果將來不是死產,同樣有享受權利負擔義務的資格;法人也有權利能力,但會受到法令的限制,而且專屬於自然人的權利義務(例如:婚姻、同居、扶養、繼承等),法人不能享有。 "     description="指享受權利、負擔義務的資格。凡是人,都有享受權利、負擔義務的資格,而且不能拋棄。自然人的權利能力,從出生就具備,直到死亡為止;胎兒如果將來不是死產,同樣有享受權利負擔義務的資格;法人也有權利能力,但會受到法令的限制,而且專屬於自然人的權利義務(例如:婚姻、同居、扶養、繼承等),法人不能享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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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權利能力(Rechtsfähigkeit/capacité) ======+====== 權利能力 ====== 
 +//(Rechtsfähigkeit/capacité)// 
 指享受[[憲法:權利|權利]]、負擔[[:義務]]的資格。凡是人,都有享受權利、負擔義務的資格,而且不能拋棄。 指享受[[憲法:權利|權利]]、負擔[[:義務]]的資格。凡是人,都有享受權利、負擔義務的資格,而且不能拋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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