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是唯讀的,您可以看到原始碼,但不能更動它。您如果覺得它不應被鎖上,請詢問管理員。 ~~META: title="法定扶養義務", description="指法律明文規定的一定親屬間,有經濟能力的人,對於不能維持生活者,予以必要的經濟上供給的親屬法上義務。 " ~~ ====== 法定扶養義務 ====== 指[[:法律]]明文規定的一定親屬間,有經濟能力的人,對於不能維持生活者,予以必要的經濟上供給的親屬法上[[:義務]]。 民法第1114條係規定: * (一)[[直系血親]]相互間、 * (二)夫妻的一方與他方的父母同居者,其相互間、 * (三)兄弟姊妹相互間、 * (四)家長家屬相互間,互負[[扶養義務]]。 又民法第1116條之1明定夫妻互負扶養義務,這些都是法定扶養義務的適例。 **相關條目** {{backlinks>.}} {{tag>民法 扶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