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理人 由商號之授權,為其管理事務及簽名之人。經理權之授與,得以明示或默示為之。商號得授權於數經理人。但經理人中有2人之簽名者,對於商號,即生效力。(民法第555條) 相關條目 代辦商 民法, 法律文言用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