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是唯讀的,您可以看到原始碼,但不能更動它。您如果覺得它不應被鎖上,請詢問管理員。 ~~META: title="檢察署", description="偵查刑事被告犯罪證據並提起公訴的司法機關,隸屬屬於行政院法務部。 " ~~ ====== 檢察署 ====== [[刑訴:偵查]]刑事[[刑訴:被告]][[刑法:犯罪]][[刑訴:證據]]並提起[[刑訴:公訴]]的檢察機關,隸屬屬於行政院法務部。其主要職責是追究[[刑法:刑事責任]],[[刑訴:提起公訴]]和實施[[:法律]]監督。[[檢察機關]]內行使檢察權及法定職務者被稱為[[刑訴:檢察官]]。 <WRAP box> == 法院組織法第58條 == 各級[[:法院]]及分院對應設置檢察署及檢察分署。 </WRAP> ===== 層級 ===== * 地方檢察署(簡稱「[[地檢署]]」) * 高等檢察署 * 最高檢察署 基於[[刑訴:檢察一體原則]],由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依法指揮監督該署檢察官及下級各高等檢察署及其分署之檢察官。[[憲法:法務部|法務部長]]則僅有行政監督權。 **相關條目** * [[刑訴:檢察官]] * [[檢察總長]] * [[刑訴:審檢分隸原則]] {{tag>刑事訴訟法 法院組織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