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工具

差異處

這裏顯示兩個版本的差異處。

連向這個比對檢視

下次修改
前次修改
行政法:情事變更原則 [2023/04/24 05:23] – 建立 - 外部編輯 127.0.0.1行政法:情事變更原則 [2023/12/14 15:27] (目前版本) 88tpc
行 3: 行 3:
     description="「情事變更原則」指的是因事實情況已與當時所預料之情形大為不同,若再要求依原事實情況而為之,會有顯失公平之虞,因此,在此種情形之下可依變更後之事實為另外不同之處理。此原則可以說是誠信原則的更具體化展現。所謂「情事變更」是指某種法律關係(或契約)成立後,因為非可歸責當事人之因素,發生非當時所得預料之情況,而依其原有法律行為之效果顯失公平時,原來的法律效果就不能再像以前一樣,而需要變更,甚至消滅。「情事變更原則」原先主要運用在契約解釋或是訴訟法。"     description="「情事變更原則」指的是因事實情況已與當時所預料之情形大為不同,若再要求依原事實情況而為之,會有顯失公平之虞,因此,在此種情形之下可依變更後之事實為另外不同之處理。此原則可以說是誠信原則的更具體化展現。所謂「情事變更」是指某種法律關係(或契約)成立後,因為非可歸責當事人之因素,發生非當時所得預料之情況,而依其原有法律行為之效果顯失公平時,原來的法律效果就不能再像以前一樣,而需要變更,甚至消滅。「情事變更原則」原先主要運用在契約解釋或是訴訟法。"
 ~~ ~~
-====== 情事變更原則(Clausula rebus sic standibus) ======+====== 情事變更原則 ====== 
 +//(Clausula rebus sic standibus)// 
 「情事變更原則」指的是因事實情況已與當時所預料之情形大為不同,若再要求依原事實情況而為之,會有顯失公平之虞,因此,在此種情形之下可依變更後之事實為另外不同之處理。此原則可以說是[[行政法:誠實信用原則|誠信原則]]的更具體化展現。 「情事變更原則」指的是因事實情況已與當時所預料之情形大為不同,若再要求依原事實情況而為之,會有顯失公平之虞,因此,在此種情形之下可依變更後之事實為另外不同之處理。此原則可以說是[[行政法:誠實信用原則|誠信原則]]的更具體化展現。
  

This website uses cookies. By using the website, you agree with storing cookies on your computer. Also, you acknowledge that you have read and understand our Privacy Policy. If you do not agree, please leave the website.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