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進稅率 累進稅率是隨稅基的增加而按其級距提高的稅率。累進稅率的選定,是把稅基的數額先劃分等級,再就不同等級規定其應適用的稅率。 我國所得稅法規定的綜合所得稅就是採累進稅率,依據財政部的公告,110年度綜合所得淨額 於新臺幣(下同)0元至540,000元間稅率為5%, 於540,001元至1,210,000元間稅率為12%, 於1,210,001元至2,420,000元間為20%, 於2,420,001元至4,530,000元間為30%, 於4,530,001元以上者為40%。 相關條目 國稅 行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