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精靈 提示:您可以在下面找到您的搜尋結果。 搜尋@民法任何名稱空間任何時間任何時間過去一週過去一個月過去一年按最後修改排序按點擊排序按最後修改排序全文結果:本票2 個符合, 上一次變更: 12 個月前隨時向發票人請求[[支付]]票款。 一旦發票人已依本票付款,要記得向受款人取回本票或確認對方已將本票銷毀,以免對方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 ~~NOTOC~~ ===== 必要記載事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