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收

沒收係指對特定私有物充公,為具獨立法律效果之刑法手段,包括對違禁品、供犯罪所用之物、犯罪預備之物、犯罪所生之物及犯罪利得沒收。

沒收因非屬刑罰,僅在不法行為(構成要件該當+違法性)之前提下,即得沒收,欠缺罪責或其他刑罰要件仍得沒收。但沒收有過苛之虞、欠缺刑法上之重要性、犯罪所得價值低微,或為維持受宣告人生活條件之必要者,得不宣告或酌減之,基於比例原則而調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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