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因不得已之事由,於生產時或甫生產後,殺其子女者,依刑法第274條規定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雖然這也是一種殺人行為,但相較於刑法第271條普通殺人罪法定刑期為「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是比較輕的處罰規定,這是立法者考量到母親在生產後,心裡承受極大壓力,身心狀況可能較不穩定,所以特別規定予以從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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