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刑事案件以土地區域與訴訟案件間之關係,定同級法院管轄刑事案件之分配。
依刑事訴訟法第5條規定,案件由犯罪地或被告之住所、居所或所在地之法院管轄。
在中華民國領域外之中華民國船艦或航空機內犯罪者,船艦本籍地、航空機出發地或犯罪後停泊地之法院,亦有管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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