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物管轄(刑事) 事物管轄係以案件之性質,劃分案件的第一審法院之管轄權限,是由地方法院還是高等法院管轄。 例如:內亂罪、外患罪或妨害國交罪,因涉及國家安全,刑事訴訟法第四條特別規定,該等案件的第一審管轄法院為高等法院。 相關條目 法定管轄 事物管轄 移轉管轄 競合管轄 刑事訴訟法, 管轄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