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合管轄 同一個案件若有兩個以上法院擁有管轄權,就是競合管轄。 依刑事訴訟法第8條規定,應該由先收到這個案件的法院來審判。但如果這些法院的共同直接上級法院裁定,也可以由後收到這個案件的法院來審判。 相關條目 法定管轄 事物管轄 移轉管轄 競合管轄 刑事訴訟法, 管轄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