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案件 指兩案為同一被告,其被訴之犯罪事實亦屬同一者而言。 所謂事實同一,應從訴之目的及侵害性行為之內容是否同一為斷,也就是以檢察官或自訴人請求確定其具有侵害性之社會事實關係為準。 例如:強盜,是以至使不能抗拒的手段強取財物,除侵害財產法益外,也兼及侵害被害人的身體、自由法益,與竊盜罪單純只是侵害財產法益有所不同,因此從訴的目的以及侵害行為的內容來看,兩者並非同一案件。 相關條目 競合管轄 刑法, 刑事訴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