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罪判決
(acquittal)
法院
審理
後認為
被告
犯罪
不能證明或沒有犯罪的決定。
刑事訴訟法 第301條
不能證明被告犯罪或其行為不罰者應
諭知
無罪之判決。
依刑法第18條第1項或第19條第1項其行為
不罰
,認為有諭知
保安處分
之必要者,並應諭知其處分及
期間
。
相關條目
實體裁判
有罪判決
無罪判決
形式裁判
不受理判決
免訴判決
管轄錯誤判決
刑事訴訟法
,
實體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