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合管轄

同一個案件若有兩個以上法院擁有管轄權,就是競合管轄。

依刑事訴訟法第8條規定,應該由先收到這個案件的法院來審判。但如果這些法院的共同直接上級法院裁定,也可以由後收到這個案件的法院來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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