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合管轄
同一個案件
若有兩個以上法院擁有
管轄權
,就是競合管轄。
依刑事訴訟法第8條規定,應該由先收到這個案件的法院來
審判
。但如果這些法院的共同直接上級法院
裁定
,也可以由後收到這個案件的法院來審判。
相關條目
法定管轄
事物管轄
移轉管轄
競合管轄
刑事訴訟法
,
管轄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