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易判決不服之上訴
規定於刑事訴訟法第455條之1,對於
簡易判決
有
不服
者,得
上訴
於管轄之第二審
地方法院
合議庭
。至於對於適用
簡易程序案件
所為
裁定
有不服者,則得
抗告
於管轄之第二審地方法院合議庭。
相關條目
上訴不可分
刑事訴訟法
,
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