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係指主管機關對於所陳報(未生效)之事項,必須加以合法性及適當性審查,並做成決定。
如地方制度法第2條第4款:「核定:指上級政府或主管機關,對於下級政府或機關所陳報之事項,加以審查,並作成決定,以完成該事項之法定效力之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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