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面表列
正面表列係指法律明確列舉允許事項,並將未列舉允許者推定為禁止。
舉例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貿易許可辦法第7條第1項
大陸地區物品,除下列各款規定外,不得輸入臺灣地區: 前項第二款、第三款、第六款及第十三款物品之輸入條件,由貿易局公告之;第七款物品之輸入條件,由加工出口區管理處或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以下簡稱管理處(局))公告之。
相關條目
正面表列係指法律明確列舉允許事項,並將未列舉允許者推定為禁止。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貿易許可辦法第7條第1項
大陸地區物品,除下列各款規定外,不得輸入臺灣地區: 前項第二款、第三款、第六款及第十三款物品之輸入條件,由貿易局公告之;第七款物品之輸入條件,由加工出口區管理處或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以下簡稱管理處(局))公告之。
相關條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