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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字
負面表列係指法律明確列舉禁止事項,並將未列舉禁止者推定為允許,通常為政策鬆綁之用。
華僑回國投資條例第7條第1、2項 下列事業禁止投資人投資: 對國家安全、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或國民健康有不利影響之事業。 法律禁止投資之事業。 投資人申請投資於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訂定之命令而限制投資之事業,應取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許可或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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